首页>政策法规
关于进一步明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8-23 10:45 浏览次数: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发展改革局:

2021年12月30日,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武威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武威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提出了分时段、分区域、分车型、分时长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经过半年多的实际运行,市发展改革委就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广泛征求了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区的意见建议,并结合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情况,对《武威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武威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认真评估。根据政策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现就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延长凉州城区道路临时停车位夜间免费时长

充分考虑晚间消费高峰时段主、次干道道路通行及路边临时停车泊位周转问题,与民便利、让利于民,将凉州城区道路临时停车位的夜间免费时段进行优化,由《武威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22:00—7:00”调整为“20:30—7:30”。

二、明确路外收费标准

对凉州城区城市道路规划红线外与建筑物外缘之间的区域施划的停车泊位,应根据停车场土地权属性质确定具体收费标准。若为占用划拨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应执行《武威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公用特征的停车设施”对应的收费标准。若为占用住宅小区业主共用(有)场地的,应执行《武威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中“占用业主共用(有)场地停放”对应的收费标准。若为占用已出让的属土地所有权人自有用地的,应执行市场调节价。住建部门在与经营单位签订《委托经营协议》时,应对具体收费标准进行明确规定,并要求经营者将收费标准在经营场所公开公示。

三、进一步明确30分钟内免费停车设施范围

根据《武威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四款,各类停车设施对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含30分钟)的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各类停车设施是指包括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兴建的停车设施在内的所有提供机动车停放管理,并收取停车服务费的停车设施。

四、落实好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减半优惠政策

为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有效推进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实施,根据《甘肃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6〕67号),对凡是省内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在各类停车设施均享受停车费减半优惠政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