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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印发《甘肃省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落实措施》的通知
信息来源: 省发展改革委  作者: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日期: 2023-11-01 09:30 浏览次数:

甘发改就业〔2023〕561号


各市(州)及兰州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落实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发改就业〔2023〕1019号)精神,完善我省高质量供给体系,优化电子产品消费环境,进一步稳定和扩大电子产品消费,结合我省实际,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了《甘肃省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落实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信厅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住建厅    

省商务厅    

   省市场监管局  

省通信管理局  
                               2023年10月25日 

甘肃省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落实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发改就业〔2023〕1019号)精神,完善我省高质量供给体系,优化电子产品消费环境,进一步稳定和扩大电子产品消费,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落实措施。
    一、加快推动电子产品升级换代
    1.加快电子产品技术创新。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引导企业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快打造“互联网+”环境下的综合集成服务能力。鼓励企业面向信息消费升级和行业应用需求,加快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模块化嵌入式系统、智能传感器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供给端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促进电子产品消费升级。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核心算法方面的研发优势,重点突破机器视觉、神经网络芯片、算法模型、智慧识别、人机交互等关键技术,提升电子产品智能化水平,增强人机交互便利性。鼓励智能终端设备的研发、升级和应用推广,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支持智能家居设备、智能可穿戴设备、显示屏等产品的生产,丰富我省电子产品品种。鼓励企业依托虚拟现实、超高清视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挖掘用户需求,加强创新设计,创新营销手段,丰富消费者选择。(省工信厅负责。本条及以下落实措施均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打造电子产品消费新场景。推动实体商业与电商平台全渠道融合,开展电子产品新品首发首秀体验活动,鼓励企业创新经营业态,提供主题空间打造、生活样板间展示、家电使用场景展示等沉浸式、体验式、一站式电子产品消费新场景。开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绿色商场示范创建,推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提升绿色智能电子产品消费体验。推广家庭安防、智慧厨房、智能睡眠、健康卫浴、空气净化等应用场景。支持企业开展电子产品个性化设计、反向定制(C2M)、柔性化生产和智能制造。落实虚拟现实、智慧健康养老等政策要求,开展“百城千屏”超高清视频落地推广活动,遴选试点示范项目,丰富数字内容和服务,改进提升用户体验。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场景,发展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家庭服务机器人等健康养老服务电子产品,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健康养老需求。(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着力消除电子产品使用障碍。扩大语音识别技术覆盖面、便利度,降低农村居民、中老年居民使用门槛。落实好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专项行动方案有关举措,做好网站和移动互联网应用(APP)的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评测工作。鼓励生产和流通企业开发适应农村市场特点和老年人消费需求的绿色智能电子产品。(省工信厅、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支持电子产品下乡
    4.持续推动家电下乡。鼓励有条件的市县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对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予以适当补贴,按照产品能效、水效等予以差异化政策支持。因地制宜支持环保灶具、空气源热泵、燃气壁挂炉、太阳能热水器、家用储能设备等绿色节能家电推广使用,不断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和可再生能源比重,有效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省商务厅、省住建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完善电子产品销售配送和售后服务体系。统筹用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等相关资金,积极引导企业以县城、乡镇为重点,改造提升家电销售网络、仓储配送中心、售后维修等服务网点。鼓励整合各方资源推动集约化配送,逐步降低大件家电配送、返修成本。引导电子产品生产企业通过设立网点、预约上门、巡回服务、远程诊断等方式提升维修服务水平,推动售后服务进社区、进商场、进平台、进乡村。(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开展绿色智能电子产品展销活动。鼓励家电企业开展各类电子产品展销推广活动,在县乡合理布设智能家电展示体验店、开展下乡巡展等活动,提升产品知晓度和渗透率。鼓励电商平台开设绿色智能电子产品展示销售专区,通过线上导购服务、积分奖励、信用评价等方式,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产品。发挥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电商平台和家电流通、回收企业等各方作用,通过政府支持、企业促销等方式,持续做好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打通电子产品回收渠道
    7.规范电子产品回收制度。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强《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实施,规范经营者回收二手电子产品的活动,加强对废弃电子产品回收情况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非法拆解电子产品、非法流通二手零配件的打击力度,相关情况及时向市场公布。鼓励回收企业建立多元化回收渠道,通过全品类回收、预约回收等方式开展废旧家电回收,并交由合规企业处理。(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动集中回收、远程回收。根据城市、农村的不同特点,依托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开展废旧电子产品回收,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加快实现回收网络城乡全覆盖。引导邮政、快递、物流企业阶段性降低个人寄送、回收二手电子产品成本,鼓励回收企业等市场主体向消费者提供免费上门回收和拆装等服务,根据废旧电子产品种类和资源环境属性实行明码标价,做到相关价格信息公开透明。积极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循环利用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加快完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合理保障电子产品回收项目用地需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规则,积极保障废旧电子产品回收站、中转站、集散转运中心等相关设施的空间需求。对国家和我省确定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循环利用建设项目,足额保障用地计划,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督促指导市县及时高效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确保项目依法依规落地建设。(省自然资源厅负责)
    四、优化电子产品消费环境
    10.切实加强隐私保护。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手机、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等电子产品消费者信息保护政策,严格执行数据脱敏、合规利用的政策和行业标准,指导电信行业企业制定对应的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办法,要求企业收集个人信息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和知情同意原则,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应急预案和投诉处理机制,加强数据加密、数据脱敏、访问控制、日志审计等个人信息安全技术手段建设,确保个人信息采集、存储、使用、公开、销毁安全可靠。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企业不当利用个人隐私行为的行政监管执法力度。(省工信厅、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完善质量标准体系。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绿色智能家电领域国家标准研制,完善绿色智能家电标准体系,推进电子产品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实施,鼓励引导电子产品行业开展绿色产品认证,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种认证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智能电子产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强缺陷电子产品监测信息收集分析和舆情研判,强化缺陷召回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快推动商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营造绿色消费氛围。组织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开展家电更新消费公益宣传行动,普及超期使用家电危害知识,传播绿色节能、安全健康的消费理念,帮助算清“节能账”“经济账”“安全账”,做好绿色电子产品相关标识试点工作,积极引导消费者更换老旧家电、高能耗家电。(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促进电子产品消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照责任分工,坚持系统谋划,积极主动作为,抓好政策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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