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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甘肃省关于建立涉企违规收费整治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7-02 09:03 浏览次数:

甘发改电〔2024〕18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们制定了《甘肃省关于建立涉企违规收费整治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1日       

甘肃省关于建立涉企违规收费整治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国办发〔2024〕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4〕428号)工作部署,常态化推进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坚决纠治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建立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的相关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把落实常态化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同整治涉企违规收费、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紧密结合起来,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健全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强化社会监督,建立涉企违规收费整治长效机制,持续加大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力度,推动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切实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营造良好市场主体发展环境。

二、制度化推进涉企违规收费整治

切实发挥制度保障作用,明确工作职责,为协同高效推动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一)建立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11个省直部门和单位建立省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全省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加强协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召集,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并承担日常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二)严格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严格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及时更新《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含涉企)》、《甘肃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予以公布,明确相关收费项目性质、收费文件依据、定价部门、行业主管单位等,便于社会查询、执行监督。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要督导收费主体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清单外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政府定价。(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配合)

(三)完善信息共享问题线索转办制度。建立工作信息简报制度,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整治成果、典型做法案例等信息。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整理汇总形成简报并公开,推进信息共享。充分发挥12345、12315等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加强在信息互通、线索移交等方面的协作配合。省直相关部门对发现或受理的问题线索,属于自身职能的尽快办理,涉及多部门职能的由受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协同办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能的及时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自接到问题线索之日起,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由受理部门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方。(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中心牵头,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配合)

三、常态化推进涉企违规收费监管整治

常态化聚焦重点领域系统治理,精准施策,坚决杜绝对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一)常态化开展重点领域涉企违规收费整治。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省民政厅等部门和单位聚焦水电气暖、交通物流、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整治,深入收费主体摸排投诉举报线索及相关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归集问题线索,建立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台账,督促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必要时可联合开展专项检查。省直相关部门和单位于每年10月底前梳理各自负责领域的降费减负政策落实、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成效、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及下一步措施等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等部门系统梳理总结整治行动成果,对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评估后于11月底前形成书面报告联合报省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等省直相关部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民航甘肃监管局、兰州铁路局配合)

(二)常态化推进涉企违规收费综合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研究针对性监管措施,重点检查科技创新企业和制造型企业反映突出的问题,创新治理机制,扩大治理成效,聚焦重点领域依法查处涉企违规行为,推进跨区域、跨系统案件查办。各行业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分析本行业涉企收费风险点,重点整治监管落实政策不到位、不合理收费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充分利用“信用中国(甘肃)”等平台,公开涉企收费主体信用记录,对失信收费主体予以公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通过网络、电视等予以公开曝光。(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民航甘肃监管局、兰州铁路局等按职责分工)

(三)常态化推进涉企收费监测。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以精准监测推进精准治理。省市场监管局建立涉企收费监测机制,省工信厅及时发布涉企收费政策,广泛宣传政府降费减负各项政策措施,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建议和要求,及时作出处理和回应。根据监测情况,多层次、多维度分析涉企违规收费产生的背景和原因,提高预警能力。(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信厅牵头,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配合)

四、规范化应用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成果

以评估督导推动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科学合理运用评估成果,规范化推动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一)定期开展评估调查。每年对各领域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成果进行评估,开展涉企收费状况调查,通过与企业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降费减负政策落实和涉企违规收费整治等情况进行评估,鼓励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系统分析整治成效及存在问题和原因。(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二)强化运用评估成果。充分运用评估结论,适时调整涉企收费相关政策,推动政策完善。针对评估中发现的突出或共性问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举措,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同时加大监管力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三)定期通报评估结果。定期向各行业部门和市州通报评估成果,坚持问题导向,督促落实政策执行不到位、违规收费问题突出的行业部门和市州予以整改,切实提高涉企违规收费整治的政府效能。(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直相关部门要紧紧依托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整治各项工作,加强对全省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建立政策制定、信息汇总、综合研判、督导检查等工作制度,强化协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整治工作高效开展。各市州、兰州新区可参照省级长效机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落实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要充分认识涉企违规收费整治的重要意义,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合力推动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坚持自查自纠和常态化检查相结合,以问题为导向,坚持边整边改、标本兼治,着力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三)加大宣传引导。综合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现场宣讲等渠道,积极开展降费减负和涉企违规收费整治相关政策宣传解读,鼓励市场主体和群众监督并提供线索,营造良好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

附件:1.甘肃省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及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

2.甘肃省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 

附件1

甘肃省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建立涉企违规收费工作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我省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现结合工作实际,建立甘肃省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

(二)重点整治水电气暖、交通物流、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问题,以及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

(三)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地落实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职责,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做法。

(四)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民航甘肃监管局、兰州铁路局共1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详见附件2)。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1.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领域红线内外接入、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护维修等价格监管,重点整治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利用垄断地位转嫁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自定标准自设项目收取费用、对计量装置及强制检定违规收费等行为。重点整治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规加价等问题,查处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用户重复分摊收费、未落实电价收费公示制度、对已收取的不合理费用清退不彻底不及时等行为,查处供电价格上涨超过政策规定的最大允许上浮幅度。

2.省工信厅: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整治行动新闻宣传工作方案。定期更新编制惠企纾困政策汇编。

3.省财政厅:整治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方面的助企纾困政策未有效落实、相关政策红利未及时有效惠及市场主体等问题,重点查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权限自立名目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确保取消、停征、免征的收费基金落实到市场主体。

4.省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惩戒中介机构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行为。建立涉企收费监测机制和收费监测点。

5.省民政厅: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及其他行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以及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收费活动,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强制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等行为,督促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规范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等。

6.省交通运输厅、民航甘肃监管局、兰州铁路局:重点整治公路、航空、铁路等领域落实助企纾困有关降费优惠政策不到位、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不执行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等问题。查处随意提升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以及高速公路救援等单位超过政府规定标准收费的行为。

7.省商务厅:开展口岸收费规范清理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口岸收费监督管理协助机制,加强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口岸收费,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外贸稳定健康发展。

8.省营商环境建设局:配合开展各领域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成果评估。

9.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重点整治银行机构服务价格管理不到位,包括落实各项减费政策和服务价格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情况。重点关注商业银行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行动的整改和新增业务服务价格管理及执行减费政策情况。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建议,可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其他成员主持。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机构参与。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或者其他部门提议,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会商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涉企收费治理工作重大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并推动落实,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赴相关地区开展联合调研,紧扣省委省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企业发展热点问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实情,研究分析问题,形成调研成果供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部门和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省委、省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加强沟通协调,根据工作需要指导市州对口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推进相关工作任务,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有关市州、部门的作用,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2

甘肃省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

召 集 人:何正义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召集人:陶英平  省工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俊峰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何文涛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赵  峰  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二级调研员

李春喜  省交通运输厅财务审计处处长                                

郝  昊  省商务厅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吴正勇  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

王  鹏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副处长

郑培黎  民航甘肃监管局二级调研员

赵  鹏  兰州铁路局财务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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